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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大楼G2三楼易燃易爆气体隔离房,根据国家《安全防范》及省、市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及技术法规,需安装防爆排烟系统,工程计有:
一、 防爆电扇二套。
二、 排烟管道12米
施工资质要求:
一、 施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或有具有法人资质单位的担保。
二、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组织现场施工,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如有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三、 有消防安全系统工程施工资质和经验。
四、 重视建设方要求,重视工程质量,施工质量和材料与投标书一致,不弄虚作假。
五、 施工工具由施工方自备。
六、 投标时间自2017年03月14日始至2017年03月22日止。
欢迎有兴趣或熟悉该工程的朋友们举荐或是参与投标。
该工程由设备设施科监督实施,联系人:贾盘根(1399565783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7年 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