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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电磁兼容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建议书》询价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01-05 访问次数:1225 次

 

为保证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检验研究院”)二期电磁兼容综合实验楼建设的立项批复,满足立项需求,按相关程序,检验研究院在上报立项函件批复时需一并上报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检验研究院将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检验研究院的相关制度规定等有制度规定,诚邀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HBYLQG-20180105

2、项目名称:二期电磁兼容综合实验楼编制项目建议书

3、采购内容: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编制《二期电磁兼容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建议书》

投资规模约:4600㎡,总投资约:300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技术、人员、财务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询价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有两年及以上工程咨询经验;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元月05日至2018年元月1014:00时期间,在百度搜索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上的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不收取任何资料费。

2、递交询价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或服务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元月1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前送至湖北省医疗器材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G1-三楼会议室,逾期送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检验研究院G1-三楼会议室会议室。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18年元月10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检验研究院G1-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李琳   程峰

邮编:430075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

电 话:027-86777791-1385/1389

传 真:027-86786706

 

 

 

 

湖北省医疗器材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8年元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