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
电话:027-86786705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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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开发制作
2.采购人: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选方式)
4.采购预算: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不含等于)的报价按无效处理。
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6.采购需求:
(1)公众号开发
开发内容:负责微信平台策划及开发,通过采取图文并用、H5、图解等多种形式,将严肃性、权威性、准确性、实用性、可读性相结合,开发制作优质的内容。及时配合公众号平台开发“最新动态”、“企业服务”、“关于我们”等服务功能。根据微信页面技术的变化,保证对平台所有的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涉及增加数据接口、增加登陆界面、开通功能入口等维护工作。保障平台的用户体验度,交互设计的合理性,执行微信公众号用户管理,保证数据及信息的安全,开发标准符合国家二级等保。
(2)公众号设计制作
日常推文制作;微信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公众号标准化规划;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气创意设计制作和视频拍摄;数据分析;引流推广;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需求,配合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策划与执行,提升公众号活跃度和关注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要求,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3)提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商需保证整个项目进程中,所有过程严格遵照国家或国际的行业或工业标准与规范,所有引用或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良好的项目进度管理和工具化的质量保证机制,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全部规定任务。
四、现场要求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3:30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6:00
3.开标地点: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G1四楼一号会议室
4.现场应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签署盖章的地方应完成签署盖章,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方案(现场汇报,每家公司不超过半小时)。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联 系 人:马宇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