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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开发制作比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06-01 访问次数:1545 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开发制作

2.采购人: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选方式)

4.采购预算: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不含等于)的报价按无效处理。

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6.采购需求:

1)公众号开发

开发内容:负责微信平台策划及开发,通过采取图文并用、H5、图解等多种形式,将严肃性、权威性、准确性、实用性、可读性相结合,开发制作优质的内容。及时配合公众号平台开发“最新动态”、“企业服务”、“关于我们”等服务功能。根据微信页面技术的变化,保证对平台所有的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涉及增加数据接口、增加登陆界面、开通功能入口等维护工作。保障平台的用户体验度,交互设计的合理性,执行微信公众号用户管理,保证数据及信息的安全,开发标准符合国家二级等保。

2)公众号设计制作

日常推文制作;微信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公众号标准化规划;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气创意设计制作和视频拍摄;数据分析;引流推广;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需求,配合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策划与执行,提升公众号活跃度和关注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要求,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3)提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商需保证整个项目进程中,所有过程严格遵照国家或国际的行业或工业标准与规范,所有引用或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并提供良好的项目进度管理和工具化的质量保证机制,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全部规定任务。

      四、现场要求

  1.开标时间:2023年68日(星期下午13:30

  2.截止时间:2023年68日(星期下午1600

  3.开标地点: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G1四楼一号会议室

  4.现场应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签署盖章的地方应完成签署盖章,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方案(现场汇报,每家公司不超过半小时)。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联 人:马宇擎

  电    话:027-86777791-1504

  附件:资格审查表